2008-6-25

开展票据业务创新优化融资结构

来源:www.southmoney.com 作者:佚名 点击: 收藏


  自去年央行为配合国家经济宏观调控,实行将票据融资额纳入贷款规模的窗口指导后,商业银行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将新增贷款额度倾向了高利差的中长期贷款,使商业银行体系的票据融资额从2007年4月的历史最高额开始呈现逐月下降态势,至2008年3月末票据融资额较2007年4月末下降了35.5%;与此同时,众多商业银行在2007年中剥离了不良资产,引入战略投资者,IPO境内外上市,使资本充足率大幅度上升,为满足企业的融资需要和规避贷款规模控制,商业银行转而以银行承兑的方式来解决客户的融资需求。

  针对市场上呈现出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在不断开出,另一方面却因票据转出渠道不畅使商业银行不愿贴现的状况,一些商业银行在今年初适时创新票据理财产品,将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打包后,组成信托集合计划,改由银行零售渠道,销售给小额投资者,产品一经推出,深受市场欢迎,众多银行纷起仿效,使票据融资额自2008年4月份起止跌上升,市场贴现利率随即也由上年末的10%逐步回落到当前的6%以内。

  票据理财创新产品具有下列特点:

  第一,票据资产转售无须征得承兑人同意,简化打包过程。信贷资产打包成信托集合计划销售时,形成债权的转让,必须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而票据理财产品的资产为银行贴现或转贴现买入的银行承兑汇票,其本身具有法定的要式性和可转让性,形成信托集合计划出售时,无须与债务人(承兑银行)商洽即可打包转售,省却了信托产品繁复的打包过程。 

  第二,票据理财产品无需信用增级,为资本节约型产品。信托产品出售时,由于投资者对债务人的信用资信不了解而影响销售,所以一些银行采取为信托产品担保的方式进行信用增级,但银监会在2007年10月颁发的《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中对商业银行为信托计划等融资性项目担保做出了限制约束,因此商业银行改以信托产品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的内部信用增级,或由商业银行为借款人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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