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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了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10月13日对企业债及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交易申报模式和报价方式进行调整,申报模式将改现行的按交易单元申报为按证券账户申报,报价方式将改按全价申报为净价申报,全价结算。符合条件的企业债和分离债将可用于质押式回购。
上交所今日向各会员单位发布通知明确,将现行企业债交易(证券代码段为120和129),由以会员名义按交易单元申报交易改为按证券账户申报,相关前端控制由会员负责;企业债和分离债(证券代码段为126)同时在上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均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可用于质押式回购的企业债和分离债具体名单由交易所另行通知。
通知还规定,证券公司客户企业债专用账户不能买入企业债,也不能参与质押式回购,其中已有的企业债只能卖出。相关前端控制由会员负责。企业债和分离债的兑付兑息安排及收费标准,比照公司债券办理。据悉,上交所和中国结算将于10月11日16点至17点进行全市场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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