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停牌、复牌及摘牌/退市
17. 虽然香港证券市场没有涨跌停板制,香港的上市公司会在交易时段中因股价波动而突然暂停交易吗﹖
18. 上市公司停牌后,何时可以复牌﹖
19. 上市公司就股价敏感性信息或根据《上市规则》须予公布的交易发出公告后,是否可于随即的交易时段继续交易﹖
20. 为何交易所不就一些自行停牌公司的最新情况作出公布或评论﹖
21. 若投资者持有停牌公司的
股票,应如何处理﹖
22. 交易所会主动把上市公司停牌及除牌(内地称为「摘牌」)吗﹖
23. 如持有已更改公司名称或已从交易所除牌的香港公司的
股票,应如何处理?如上市公司已退市,怎样可以买卖其股份﹖
17. 虽然香港证券市场没有涨跌停板制,香港的上市公司会在交易时段中因股价波动而突然暂停交易吗﹖
香港证券市场没有涨跌停板制,但香港有一套就股价及成交量波动的市场监察机制。
若交易所察觉股份的价格或成交量出现不寻常的波动,又或报章出现可能会影响上市公司的证券价格或买卖的报道,或市场出现有关传闻,为维持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交易所一般会联络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则必须立即响应交易所的查询。
上市公司须履行他们在《上市规则》中的持续责任,及时地披露所有「股价敏感数据」及确保这些数据能够公平发布。如上市公司并不知悉有任何事宜或发展会导致、或可能导致其股份价格或成交量出现异常的波动,或该等异常波动的原因不涉及关于该公司的股价敏感性信息,有关公司须尽快透过香港交易所网站刊发公告说明该情况,有关公司毋须停牌。
然而,如情况需要,例如当发现或怀疑有关异动是由于该公司某些股价敏感消息泄露所致,上市公司则须发表经由董事会通过的声明,说明该公司所知悉可能导致其股份价格或成交量出现不寻常波动的事项(包括任何涉及「股价敏感数据」的商议或讨论)。有关上市公司为获得充份时间去整理有关股价敏感性信息及发放相关公告,可能需要暂停其股份买卖,待发出公告后才恢复交易。此举可确保所有投资者在买卖该公司股份时均公平获得相关信息。
所谓「股价或成交量异动」,是当一家公司的股份价格及/或成交量在没有明显原因支持下而有不寻常的表现;例如大市下跌,但公司股价却大幅上升,又或者交投量突然大幅增加。至于股价或成交量的波幅多少才算是「异常」,交易所会参照有关股份的过往表现,或股份所属行业的其它股份表现,以及大市的整体情况等等来作考虑,但不会制定公开的指引。
所谓「股价敏感资料」,是指与上市公司有关、供投资者评估公司状况所必需的资料,或对公司股份交易可能有重大影响的数据(例如:在财务表现方面有利或不利的变化、集团重组、 重要交易、发行证券等)。上市公司根据《上市规则》有责任按具体情况及其本身状况评估什么属其股价敏感性信息。就这方面,交易所编备了一份《股价敏感资料披露指引》以协助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履行他们在《上市规则》中的责任。
18. 上市公司停牌后,何时可以复牌﹖
交易所一贯的政策是,如非必要,上市公司的股份应尽可能持续交易;暂停交易只是处理潜在及实际出现的市场混乱情况的手段,即使情况属必须,停牌的时间亦应尽可能缩短。
当上市公司要求停牌时,交易所会要求上市公司发出简短公告解释停牌原因,以增加市场透明度。交易所亦会于上市公司停牌期间一直与公司保持联络,并会要求上市公司于复牌买卖前发出公告。有关公告需具备充足资料,以求达到该公司的股份在恢复交易后,有关交易可在一个公平及市场已广泛知悉有关消息的情况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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