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8

证券交易所的成员

来源:南方财富网 作者:股票入门 收藏

利益提供帮助。经纪人所得收益为佣金。
  (2)是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这是在保证金信用交易中客户与经纪人之间关系的表现。客户在保证金交易方式下购买股票时,仅支付保证金若干,不足之数向经纪人借款。不管该项借款是由经纪人贷出或由商业银行垫付,这时的经纪人均为债权人,客户均为债务人。
  (3)是抵押关系。客户在需要款项时,须持股票向经纪人作抵押借款,客户为抵押人,经纪人为被抵押人,等以后股票售出时,经纪人可从其款项中扣除借款数目。在经纪人本身无力贷款的情况下,可以客户的股票向商业银行再抵押。
  (4)是信托关系。客户将金钱和证券交由经纪人保存,经纪人为客户的准信托人。经纪人在信托关系中不得使用客户的财产为自身谋利。客户若想从事股票买卖,须先在股票经纪人公司开立帐户,以便获得各种必要资料,然后再行委托;而经纪人则不得违抗或变动客户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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